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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貨政策

一、台灣境內交易

 

A. 七天鑑賞期

台灣境內交易,根據台灣消保法第十九條規範,享有收到商品後隔日起算七天內無條件退換貨的服務,且商品退回運費由設計師承擔。請保持商品包裝完整寄回,經設計師確認無誤後,即可申請退款。

 

B. 客製化商品

個人客製化商品,依據行政院公布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, 本公司有權不接受退換貨。設計師同意並保證依照中華民國民法、消費者保護法及其他相關法令或販售協議, 提供瑕疵擔保、換貨、保固維修等售後服務予消費者。 設計師應於設計館頁公告或於商品敘述中,充分揭示是否負擔物之瑕疵擔保、換貨、保固維修之責任及費用負擔之事項。

 

二、台灣以外地區或跨境交易

 

A. 運費

消費者在購買後享有收到商品後隔日起算七日內請求解約退貨,商品寄出及退回運費將由消費者自行負擔。

 

當商品有以下情況時,商品退回運費由本公司負擔:

• 與訂單不符的商品(不限於商品規格、樣式、數量等不符)

• 商品有缺陷瑕疵 (不限於品質瑕疵、運送過程毀損等)

• 商品與商品頁說明不符(不限於商品用途、商品功能等)

其他非上述所列情況,商品寄出及退回運費將由消費者自行負擔。

 

B. 關稅

跨境交易商品通關時,如遇收件地區海關收取稅金,相關稅金與費用應由收件方負擔。

tel/whatsapp:+852 5222 045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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